依據GB50981-2014《建筑機電工程抗震設計規范》:
第4.1.2.1條規定8度、9度地區的高層建筑的給水、排水立管直線長度大于50m時,宜采取抗震動措施;直線長度大于100m時,應采取抗震動措施?! ?/p>
第4.1.2.3條規定需要設防的室內給水、熱水以及消防管道管徑大于或等于DN65的水平管道,當其采用吊架、支架或托架固定時,應按要求設置抗震支承。
第5.1.2.4條規定鍋爐房、制冷機房、熱交換站內的管道應有可靠的側向和縱向抗震支撐。多根管道共用支吊架或管徑大于等于300mm的單根管道支吊架,宜采用門型抗震支吊架。
第5.1.3.3條規定矩形截面面積大于等于0.38㎡和圓形直徑大于等于0.70m的風道可采用抗震支吊架。
第5.1.4條(強條)規定防排煙風道、事故通風風道及相關設備應采用抗震支吊架。 山東抗震支架4,濟南抗震支架2,抗震支架生產廠家
第5.1.5.4條規定重力大于1.8kN的空調機組、風機等設備不宜采用吊裝安裝。當必須采用吊裝時,應避免設在人員活動和疏散通道位置的上方,但應設置抗震支吊架。
所以生活污水管需要加抗震支架嗎?這個問題,需要具體分析。
第6.1.1條規定內徑大于或等于25mm的燃氣管道應進行抗震設計,管道抗震支吊架的設置應符合規定。